更新时间:2022.11.08
1、贷款买房,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
如果婚前一方支付房产首付,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在第一支付方名下,则该房地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不动产,但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在离婚时,还有一笔房贷没有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无论是一方用个人工资还是用双方
离婚时房屋该如何分割的确定方式:若该房产系婚前财产等个人财产所得,则房屋属于婚前买房者;若该房产夫妻共同财产所得,则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分。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
离婚贷款房产,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协商分割。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离婚后房子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是: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
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就是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一般共有分割房产。 如果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按房产登记的名字是谁,房子就归谁。
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的方法有:协商确定、评估确定、竞价确定。 离婚房屋划分有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
双方对于按揭房屋已经约定归属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严格执行。
离婚后房产过户有按揭的解决方法:当事人应该先将房屋贷款还清,然后再为房屋办理过户手续。若当事人暂时不能还清房屋贷款,那么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再为房产去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该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或者起诉分割,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款,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若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由该方继续清偿。若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由双方协商房屋的归属,一般由所有者继续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