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3%。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
以下情况下发包人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在工程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2、已经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保证的。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是3%。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有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由原来的5%降低到3%,其次首次明确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最长不能超过两年,也就是两年之后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开发商就应该把质保金返还给建筑单位,已经交过履约保证金的就不需要交工程质保金了,另外质保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