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行为对象是除己之外的他人。他人既可能是中国人,亦可以是外国人;既可以是一人、两人,也可以是3人以上的多人,但不包括行为人自己。行为人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时,也必然偷越了国(边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 (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等。
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严重。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构成《刑法》上的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1、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工作人员明知对方属于偷越国边境之人员还依旧予以办理出入境证;3、在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的人明知对方属于偷越国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则判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则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构成条件是: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是一般主体,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