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针对虐待罪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修改。 第一,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修改为:“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
刑事案件中刑事侦查讯问,有两个规定,具体如下: 1、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侦查人员在
刑事类的刑事案件,一般可以分成10大类。分别是: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
民商事案件包括:有财产纠纷的婚姻家事案件、继承案件、部分专利侵权案件、部分海事海商案件、破产案件、确定选民资格案件、与仲裁有关案件、认可和执行其他法域裁决的案件等。民商事案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所构成的案件。 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
民商事案件包括:有财产纠纷的婚姻家事案件、继承案件、部分专利侵权案件、部分海事海商案件、破产案件、确定选民资格案件、与仲裁有关案件、认可和执行其他法域裁决的案件等。民商事案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所构成的案件。
辩护人构成伪造证据罪的条件有: 1、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摧毁和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摧毁和伪造证据,威胁和诱使证人违反事实变更证言或伪造证据; 3、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
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 2、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犯罪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的行为。
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条件应当有: 1.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的行为。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在主观方面是
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
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条件有: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是辩护人;客观上表现为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情形;主观上是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