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可以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二手房质量问题该走的流程是: 1、如果二手房房屋主体是没有问题的,房屋问题属于出售者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瑕疵,非房屋固有的,则出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2、如果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告知存在质量问题,但购房人坚持购
作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依维权的途径有5条途径:1.与经营者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瓷砖质量出现问题,是属于消费品出问题,侵犯的是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第二、若出卖人在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所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
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1、找开发商协商。2、向相关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3、到法院起诉。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
1、遇到房屋质量不合格时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 2、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强制退房。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
购房者购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的,可以先和卖房的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议投诉。还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