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办理是: 1.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等; 3.进行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
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经过公证的遗嘱,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有效的公证遗嘱,当事人不可以再定立一份自书遗嘱来撤销公证遗嘱。
若没有明确的立遗嘱时间及效力时,公证遗嘱效力更高。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要大于最后一份遗嘱;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两者同时存在的话,那么公证遗嘱要大于自书的遗嘱;公证之前的遗嘱就专门由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过的,从而所存在的法律效力也是最强的,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更改。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比
公证处在对遗嘱做公证时,需要立遗嘱人到场。所以立遗嘱的人如果已经去世了,是不可以进行遗嘱公证的。建议在立遗嘱时就及时进行公证,以免立遗嘱人遭遇突发情况,错失办理机会。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我国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并且两者的内容相互冲突的,应当以后立的那一份为准,按照后立的遗嘱确定继承。因为后立的遗嘱才是立遗嘱人最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其中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我国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并且两者的内容相互冲突的,应当以后立的那一份为准,按照后立的遗嘱确定继承。因为后立的遗嘱才是立遗嘱人最真实的意思表示。
不公证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证明了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人的遗嘱可以通过录音或亲自书写或打印来完成。录音的遗嘱,遗嘱人最后要附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对于自书遗嘱,不仅要亲自签名注明日期,还要亲自书写。无法书写的遗嘱,可以打印,但名字和
遗嘱继承不是一定需要公证的,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也就是符合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规定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因为法律规定了,公证是当事人的权利。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但有关处理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