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不知情的侵权
商标侵权一般有七种情况,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
以下这些情况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以下这些情况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个体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标侵权担责,如果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会承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行政责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一是数额较大;二是有其他严重情节。侵占罪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以下四个: 1、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不知情况侵犯商标权,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商标权保护的首要途径是通过行政手段加以保护。当商标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问题。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第二种保护商标权的途径是运用司法手段
民法典侵权能免责的情况,被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未超过必要限度的,造成他损害的,行为人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