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
继承遗嘱不需要公证,但如果是公证遗嘱则需要公证。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办理,而其他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程序,不需要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同时存有自书遗嘱和公
遗嘱公证的条件是: 1、遗嘱人应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订立遗嘱;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申请公证的机关必须具有管辖权; 5、其他条件。
到不了现场,需要继承人到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他行使权利,把公证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一起寄给指定代理人,由代理人代替签字。
遗嘱在继承人做遗嘱见证人的情况下是无效的。法律规定,继承人是不能作遗嘱见证人的。不能担任见证人的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同居有遗嘱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将财产留给同居的人的,那么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没有继承权。只有夫妻才有相互继承权,单纯的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夫妻。
收养关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能够合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已经办理了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是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继承人中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养子和继子女都拥有合法的继承遗产的
没有公证的遗嘱若是满足遗嘱的实质要件以及形式要件是可以继承的。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人的遗产可以转继承。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此,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但是其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就应当将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人没有遗嘱继承人的话,其财产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的,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是有顺序性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