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在公司分立之前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协议对于分立后债务偿还有约定的,则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应作以下处理: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由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立债务,若是与债权人没有约定的,分立后的所有企业应当承担连带债务。有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将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的处理方式:应当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然后,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由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在公司分立之前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协议对于分立后债务偿还有约定的,则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偿还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