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组织听证,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
订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注意拆迁整体方案;注意征收补偿标准;注意征收补偿方式;注意协调异议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不能拆除,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不一定要征求被拆迁人意见的,如果被拆迁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部门,不能行使行政权力,没有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除非村委会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授权。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的流程是: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组织听证,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