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工程施工合同没签,但已经进行施工,可以打官司。 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 若双方仅存在口头承诺,没签施工合同,又没实质履行主要义务的,如开
施工合同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但分公司必须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并且分公司需要获得公司的授权,需要有委托代理协议或其他的授权证明。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
建筑施工合同可否以分公司签要根据情况而定。建筑施工合同主体需要有建筑施工资质才可以的,一般这个资质是在总公司,分公司很少有这样的资质的,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如以分公司名义中标,则另当别论。
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分别有:合同双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经过了法定招投标程序;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法定其他条件。
没写施工日期的施工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工期可另行约定。未写明施工日期并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不一定无效。合同的其他内容明确的,未约定日期的,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根据相关条款、行业惯例等推算日期,合同的效力仍为有效。
施工企业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要看是否有建筑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特
分公司有权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1、建设单位就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所以说建设单位就是甲方,就是出钱盖房子的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2、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
建筑工程单位可以中止施工,但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合同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 2、要求有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 3、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