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如下: 1、使用了《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为商标的标志。 2、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 3、没有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企业找到的商标代理人专业知识有限或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委托人权益接受委托。 4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 1、本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商标局申请办理; 2、委托申请。商标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以其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
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有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农村承包经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并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递交书面的注册申请及相应的申请材料; 3、申请人应当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请注册的商标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所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具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意义是指应具有明显的特征;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接到驳回申请的书面通知后,在收到通知的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为自收到复审申请的九个月内,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对复审申请人进行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