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
自愿原则是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五)要约
主要是考虑债务人借债往往处于急窘之境,债权人可以利用债务人的这种不利境地和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债务人与其签订流质契约,以价值过高的质押物担保小的债权额,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取得质押物的所有权,从而牟取不当利益。为了保障出质人的合法利益,
如果属于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会在六个月内出来,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出来,如果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会在六十日内出来。
一、发生的争议能得到及时公正地解决,可以使当事人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宝贵的时间投入到新的经济贸易活动中去,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 二、仲裁裁决比法院的判决更易于在外国执行。 三、仲裁程序的便捷,执行上的广泛和有效,使得人们尽可能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如下: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流程: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
经济仲裁期限可以延长,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经济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 我国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十分广泛。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1、是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还是采取诉讼解决纠纷完全由当事人双方来决定; 2、向哪个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完全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纠纷; 3、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