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
主要流程就是如果有异议的话提出复核,如果没有意义的话,接受处罚,而后,对在交警的协调下完成赔偿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还有向保险公司理赔,因为保险公司要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是由谁的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等相关问题自行协商,也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就赔偿等相关问题自行协商,也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协商或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议申请的,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书事实不清、证据不准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议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确认原交通事故责任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认定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做出的一份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方面的证据。 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般有三种途径可以选择: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调解成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制作调解终结书。 3、向法院民事起诉,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