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
1,从签订形式上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合同种类有法定分类和学理分类。 1、法定分类。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如:租赁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行纪合同等。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
合同的种类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保管合同等。合同可以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也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
实践中,一些涉及房地产的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等。双方的纠纷不仅涉及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属于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的专属管辖。有利于统一
(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一般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房屋买卖税费的种类有: 1.契税; 2.房屋维修基金; 3.如果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要交的第二组费用是银行按揭费用; 4.印花税; 5.物业管理费; 6.个人所得税。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