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7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进行现场勘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交通事故肇事人要注意如下事项: 1、应当积极救助被害人,不得逃逸; 2、应当立刻报警; 3、对于赔偿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当签署调解协议; 4、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力,双方仍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索赔的前提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索赔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3、申请先于执行。 4、选择管
交通事故理赔项目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如下: 1、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留现场;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投保的险种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同,但是基本上包括出险通知书(盖章或签字),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修车发票原始件,修理发票原始件,修理、更换部件清单,其它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二是如果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明外,还应
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属于逃逸。若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因为自身受伤前去医院治疗或者救治伤者等原因,并且积极履行了出险通知等规定的义务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发生交通事故离开现场的,责任人只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不属于逃逸,即主观上也就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2、但是发生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走的,主观上存在故意,并且在
一、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必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逝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二、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三、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义务上的各种痕迹,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