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除斥期间不用当事人主张; 3、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4、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可变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起算期间是债权人真正知道或应当知道对于保证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是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我后,判决或仲裁我决生效之日,一般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应当从该日起计算。
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除
请求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其他。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
诉讼时效与排斥期间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排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或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要两个要素,即法定期限和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排斥期限只需要一个要素,即法定期限; 3、法律效力不同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在一般保证,则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存在的预定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即消灭。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 (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要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