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的审查方式及内容: 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审查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3、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
审核一份合同一般是按如下进行: (1)形式审查,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开头、正文、签署部分; (2)实质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3)沟通、参照,与合同经办人、起草人甚至对方进行沟通,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 二是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三是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要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但对通知的方式没有作出规定,所以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
在工程承包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以固定总价签约的合同都称为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二)固定单价合同,又称为工程量清单合同;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四)分包合同
建设方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一、充分做好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工程项目的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做好建筑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 三、对工程项目现场的人员控制。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展现场,施工过程中,要对全场的
工程没做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终止合同。如出现下列情形,当事人可直接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合同价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
建筑工程合同延期,承包人的赔偿是,发包方和监理既然已经同意了工期索赔,说明延长工期是合理的; 那么在工期延长的时间内引起的人工费、管理费、设备费、工程保险费等额外增加的费用当然应该由发包方承担,除非这些费用在合同中被认为是施工方的风险。
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 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
工程合同的审查应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合同明确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责任及索赔、保修责任等条款。
一、证照审查。区分营业执照,看其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还是持《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资质审查。国家对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应审查签订分包合同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