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
猥亵罪与强奸未遂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猥亵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2、强奸未遂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未遂的。
虐待罪和强奸罪有以下区别:虐待罪的犯罪对象是家庭成员,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妇女、幼女;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而虐待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区别: (1)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以强奸罪论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
涉嫌强奸罪是指有迹象或有证据表明某人可能实施了犯罪,被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可称为犯罪嫌疑人,也即某人涉嫌犯某罪。强奸罪是指确定犯罪,要依法判刑。
强暴:指的是在对方不同意或没有理会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利用暴力或武力手段强迫或威胁,与对方发生性交行为。 强奸:强奸是对受害者身体及尊严的凌辱,一些进行强奸的男子亦可能带有性虐待的性取向,强奸通常会给受害人带来肉体和精神上的严重打击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区别: 1、强奸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强制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 2、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主要有: 1、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幼女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不同,强奸罪,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从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而
强奸与强奸未遂的区别为处罚不同,通常情况下对强奸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既遂的则会按照法定量刑标准进行量刑。但强奸未遂也有可能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可能。
性侵和强奸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性侵所包含的范围比较广,只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发生性关系不限; 2、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一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