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施工承包合同因“挂靠”行为被认定无效,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人是实际施工方,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
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3、被挂靠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认定挂靠合同无效的,只需要认定挂靠行为的行为方式即可。在我国的工程合同的签订中,很多企业没有相应的工程资质,此时要注意相关的合同签订之后的效力问题的,其实即使合同是有效的,也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如果挂靠人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就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合格实际施工人以合格建筑企业名义借用施工合同的,视为无效。该
从目前有关挂靠协议的性质及规范来看,挂靠管理是一种市场准入行为,各类规范也只是一种管理性规定。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挂靠的形式的出现有其社会经济背景下的时代产物,有其发展与生存的空间。市场经营行为的合理
首先来看看工程挂靠的法律特征: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一般情况下,挂靠合同不合法。 通常,挂靠是指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来说,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同意他人在一定的时间内,采用自己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在建筑这个行业,挂靠行为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无资质的实际施工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与其他合同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设工程的承包人需要具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具备该资质的企业不可以做承包人。除此之外,具备承包资的承包人也不可以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也不可以将本企业的名义借给其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