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算共有财产。本来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清房款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加上女方名字之后,对方就一定占有房子的份额了,这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女方合法拥有房子的产权。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在上面登记了名字的就是房
婚后买房只有男方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还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现实中普遍存在不动产登记时在夫或者妻一方名下的情况,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属于夫或妻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个人受赠财产等情况,一般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证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的,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1、以子女名义购房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2、夫妻以子女的名义买房,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如果房产已经实际购买下来,并且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房产证上是登记的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
该房屋应当视为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在离婚时予以分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不能处分孩子的财产,还要保护孩子财产不受他人侵害。
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的,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直接归一方所有,该方愿意在房子上加对方名字的,属于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视为将个人财产赠与对方,愿意和对方共同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愿意在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加为房子的共有人,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了,则该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赠与后男女双方就是房产的共同共有人,该房产即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时当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在房产证上未记载份额占比,夫妻之间也无约定的情况下,认
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能主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当然属于共同财产,这个只要带着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去办理就可以,实际上就是追加一个共有人,发给女方一个共有权证。如果离婚的话,因为已经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