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认定收养协议的效力应从以下几点出发: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依照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民政局登记,不符合收养条件和程序的民政局不予登记,不予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当事
认定收养协议的效力应从以下几点出发: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依照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民政局登记,不符合收养条件和程序的民政局不予登记,不予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当事
收养协议的效力从以下几点确定: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民政局登记,不符合收养条件和程序的民政局不予登记,不予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 2、符合法律规定
收养协议的效力应按下列标准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在收养关系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收养协议应认定为有效。经过收养人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确认为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之后,他们之
没有合法手续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 解除收养关系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收养协议效力认定法律依据是:收养协议在双方符合收养的条件,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完成登记,收养协议合法有效,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的规定:无效的婚姻有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效力待定一般是指可撤销的婚姻,主要是指因胁迫结婚或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隐瞒的情形。如果没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
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采取书面形式做出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收养成立的效力: (一)关于养子女的姓氏。 (二)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三)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 (四)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无效的收养关系的情形有: 1、收养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不真实; 2、收养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 4、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6、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