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如果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违法终止的,单位需要付赔偿金。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在此种情况下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具备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付补偿金。例如因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责令撤销、关闭等情形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计算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决定续订合同的情形的需要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结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结算。
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不需要赔偿代通知金。赔偿代通知金是发生在无过错性辞退的情形中的,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与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相同。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下列情形的,则需要补偿,即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使合同终止的;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而终止的等情形。
符合支付赔偿金的就可以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
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