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需要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权益包括的内容: 一、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 1、查阅、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
股东是属于公司的出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具体来说,股东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 1、查阅、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 1、分红权; 2、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3、股东表决权; 4、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
股东会书面决议指股东会行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程序:首先要清算公司的财产,然后召集全体公司股东开股东会,之后对股东出勤率以及股东的表决权进行详细记录,最终便是提交关于注销股东会决议。由三分之二表决权的代表发起人盖公章以及董事会出席确认之后便表示注销了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的决议需要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具体包括: 1、股东回忆的主持、讨论、决议、执行等具体事项; 2、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以及会议焦点等基本情况; 3、股东会议通知情况,以及到会股东的人数具体情况; 4、股东签字或盖章,以及签署会议时间。
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是:普通决议事项股东是按照章程约定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无论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