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第一,嫌疑人可能会实行逃跑、自我伤害的行为的;第二,被监视居住期间可能存在销毁、伪造证据,阻碍证人作证或会串供的;第三,在其住处实行监视居住可能会有人身危险的;第四,可能会导致一起作案的人员逃避、阻碍侦查人员进行侦查的;第五,其家属或单位的
第一,监视居住期间可能会有销毁、伪造证据等行为,干扰证人作证或会进行串供的;第二,可能会引起嫌疑人逃跑、自我伤害的;第三,可能会导致共同作案的人逃避、妨碍侦查机关侦查的;第四,在被执行人住处进行监视居住会有人身危险的;第五,其家属或所在单位
刑事拘留改监视居住的情形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的《妨碍搜查》:(1)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供词的;(2)有可能导致嫌疑人自残、自杀或逃跑的;(3)有可能导致同案逃跑和妨碍搜查;(4)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
以下情形属于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包庇罪包括以下情形: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明知是罪犯为其提供有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