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公司纠纷中高发的一类案由。引起该类纠纷的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事实常见于:工商登记与实际出资不符、投入资金行为性质不明、股权转让瑕疵、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存在、公司融资以股权提供担保、债
股东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调解。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股东权益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权益纠纷的处理办法: 1、股东之间相互协商; 2、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起诉; 5、其他处理方法。 常见股东权益纠纷包括: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分配权纠纷;其他纠纷。
股东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调解。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股东权益纠纷的处理方式: 1、股东可以行使查阅、建议和质询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方式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为股东会召集权产生的纠纷,能够协商的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股东会召集权一般规定: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工商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投入资金行为性质不明、股权转让瑕疵、隐名股东存在等。请求法院确认股东资格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