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有如下: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4、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 5、企业简介; 6、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7、企业最近三年
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复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还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复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还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 2、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3、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4、商标驳回申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
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的,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完成整个商标驳回
商标注册被驳回申请复审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复审申请书; 3、商标驳回通知书; 4、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人资格是指商标注册的原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只有商标注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当事人上诉后,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一审裁定驳回起诉错误,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但如果二审法院对原审案件全面审理后,认为上诉理由不成立的,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商标驳回复审一般9个月以内可以取得结果。 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由于不涉及当事人质证问题,故商标评审委员会一般不适用公开评审程序。经审查评议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其做出的决定书面通知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应予以初步审定的商标,即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商标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 2、驳回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 3、必要时可附上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广告材料是确认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销售证据材料,申请商标使用的所有相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