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
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有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用人单位的公司账户或者公司的财产进行一定的查封和拍卖,如果用人单位的老板故意转移财产的,法院可以视情节的严重进行拘留的。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在仲裁裁决书或者仲裁调解书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提出强制执行书面申请;受理执行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在七日内审查立案,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机关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二年的时效期间内申请执行,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和财产线索材料。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
1、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书和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
当事人不履行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对方当事人在两年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