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当事人结婚时,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婚姻也自始至终无效,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约定财产归属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婚姻无效的事由:重婚、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婚姻可撤销的事由: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
骗婚不能认定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骗婚除非存在上述情形,否则不可以认定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是一方被胁迫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时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骗婚显然也不属于这种情形
法律上对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在有配偶的情况下结婚以及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法律上对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五个区别,分别是: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2)申请人范围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被胁迫的婚姻以及夫妻一方隐瞒自己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