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权的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
夫妻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未成年子女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成年人也可以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提前为自己安排好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监护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
监护权有两种: 1、婚生抚养; 2、非婚生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因为母亲需要母乳喂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
监护权变更的法律规定:当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法院可以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如果是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其父、母的所在
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三种情况。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 2、其他亲友关系密切; 3、没有上述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为,如果现在的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现在的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在我国关于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其监护人。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
法律对老人监护权的规定是: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子女;然后是其他近亲属;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如下: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子女监护权的规定是: 1、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2、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在以下情况可以取消监护权: 1.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