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有: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到人民法院根据照顾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
冒名顶替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根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无效婚姻是指违法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比如重婚、未达到结婚年龄,它是自是无效的。而可撤销婚姻则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的婚姻,在没撤销之前,属于合法婚姻,撤销之后属于不合法婚姻。
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在我国关于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有: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一般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重婚而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
无效的婚姻是:婚姻关系存在重婚、双方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情形,当事人应当申请婚姻无效,无时间限制。或被撤销的婚姻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登记结婚,受害人在法定
1.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2.两者有明显的不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