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女的自愿一般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妇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算强奸。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不论自愿与否,以强奸论,且从重处罚。
不自愿认罪的被告人的坦白行为成立。坦白要求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其如实供述的“犯罪事实”不一定是法院对其定罪的事实,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是构成此罪还是构成彼罪,并不是事实认定问题,而是查明事实后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不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是否构成强奸罪,还要看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的。强奸罪,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结合证据等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
若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强奸罪,但女方说其性行为为自愿发生的,则一般不构成犯罪,也就不需要坐牢。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犯罪行为。女方出于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但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无论女方是否自愿,
不成立,自愿行为不能告强奸。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
十四周岁以上女性自愿跟男性发生性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不论自愿与否,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且从重处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
不可以自诉,强奸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按照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理,不能进行私了,但当事人可以提出谅解。自诉案件是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强奸罪已经是恶性刑事时间了,只要被发现就要严厉查处。
强奸罪法律判定女方是自愿还是强奸的标准是:是否采用暴力、胁迫、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被诬告。强奸罪的构成: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虐袭、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的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