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权一般没有效,因为根据《民法典》放弃继承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才有效。
不可以。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继承人死后,子女还有继承权。继承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子女仍然具有继承权,可以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由子女继承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只是子女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方式是: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权人依法向其他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且前述的意思表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
被继承人的债权也属于其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可以。 1、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 2、但是对于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 3、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人对其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对于使用权,继承人可以合法继承,但是不得继承所
法定继承人是不一定都能继承遗产的。若法定继承人中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则不能继承遗产;若被继承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遗产不给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也是不能继承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书面放弃和公证放弃。书面放弃的方式是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公证放弃是继承人先写一个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不可以。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没有先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可以多分。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合同有效能过户。放弃继承有效的条件如下: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