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一般可以分为两个继承顺序。配偶子女或父母属于第一继承顺序。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属于第二继承顺序。通常情况下,先从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第一继承顺序里的继承人不继承,或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以下的人,可以继承遗产:1、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继承遗产;2、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那么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可以继承遗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林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享有的是承包经营权,林权证在有效期内就有效。所以当事人不能将林地作为个人财产立遗嘱继承,但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作为个人财产立遗嘱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遗产还债不是要起诉所有的继承人,起诉时,可以选择起诉继承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对于其他继承人,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可以不再列为当事人、不用到庭,不愿意到庭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继承的,法院会列为共同原告。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
代位继承不可以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权是
代位继承不可以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侄子侄女在叔叔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下是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侄子侄女一般是不能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内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不过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并且土地上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也可以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