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首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次把以下离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带上并交给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办
涉外婚姻的条件: 1、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中国结婚,双方必须符合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必须具备规定的婚姻实质性要求,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岁,女满20岁;未患禁止或暂停婚姻的疾病;三代以内非直系血亲或直系血亲; 3、双方结婚
和外国人结婚的优点:(1)与外国人通婚完全不必要担心近亲结婚孩子容易先天疾病;(2)与外国人通婚可以生出混血宝宝,不但长得漂亮,而且也会很聪明;(3)与外国人通婚孩子的体质比较好;(4)与外国人通婚对于定居国外有一定的帮助;(5)与外国人通
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主要包括包办、买卖婚姻;胁迫他人结婚的等;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以下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
承认涉外婚姻判决的法律规定:外国公民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起诉离婚的理由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
对婚姻自主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才能申请领取结婚证,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但是男女双方结婚不能是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结婚年龄、亲属关系和结婚前的婚姻状态。
管辖涉外婚姻的法院是: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代理人擅自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过程中,违背代理权宗旨和代理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权。 ⑵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⑶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