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必须要有房屋为基础,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利;其次,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目前宅基地权利分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类,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资格权
对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权的继承,继承人之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与拆迁人订立或履行合同,这样做有利于拆迁活动的顺利进行。对继承人的协商,拆迁人一般不干预,但方便时可从旁协助。如提供
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确权可以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填写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还可以申请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没有确权到的,当事人可以在排除干扰确权的因素后再次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申请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
首先就是要进行登报声明,原有的宅基地证失效,作废,就是为了说明自己丢失了证件,登报公告,要10天期限。没有人来有争议。如果村里会有好几户丢失宅基地证的,可以一起办理,这样就可以互相去咨询。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主客体具有限定性,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
第一:如果登记的信息是因为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会采取精度比较高的测量方式重新给村民进行测量,最后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会给村民重新登记确权。 第二:如果是因为非法超占宅基地面积导致测量的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那么各地区会按照原登
农村房屋前后院算是宅基地,当前后院子的面积小于或等于房屋面积时,前后院子都算宅基地面积,也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当院子面积大于房屋面积时,只在院子里取等于房屋面积的面积进行计算,即院子的宅基地面积最多等于房屋面积不能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