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分工分类法,这类犯罪分子实为帮助犯。这类共同犯罪人不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只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包括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帮助行为和犯罪行为实施时的帮助行为。通常表现为准备或提供犯罪工具,排除犯罪障碍,指示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追回债务时,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或者损坏、占用他人财产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
寻衅滋事是指寻衅滋事罪,是指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事情。寻衅滋事罪的认定的确有一定的弹性,这是原来的流氓罪演化来的。但,根据现在的情况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 寻衅滋事行为具体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些行为都会认定为
寻衅滋事罪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若被害人个人财产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损失,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是国家或集体财产遭受损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