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可以。如果申请人确实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内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其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而不能以曾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为由而不予受理。
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征地批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征地批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
交给商标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的行政机关的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的名称;以及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等。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等。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电话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电话等。 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法如下: 一、第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复议书应当说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说明申请复议的目的和要求。即明确撤销、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申请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