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执行案件驳回申请的情形是: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其中给付内容不明确,包括义务履行的主体不明确和给付标的不明确;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法律文书未生效,未生效法律文书因其效力呈现不确定性,而不具有可执行性,可在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有下列流程:1.法院受理申请。2.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或者移送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3.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是在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的决定,是终结行政复议程序的处理方式。驳回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适用于两种情形: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
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暂缓执行,提出担保人或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商标驳回有以下原因: 1、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 2、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商标驳回的其他原因。
法院决定要驳回执行申请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对法院提出异议。由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责令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
如果法院作出驳回执行申请的裁定,申请执行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执行案件可以驳回申请执行裁定书。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
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