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都有离婚意愿的,可在补完结婚证后再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夫妻二人不是上述情况,则不需要离婚,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
未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 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签离婚协议未登记离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可以看成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 所附的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当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时所附条件就不成立,所附条件不成立协议就自然不会生效。
办理离婚登记需满足下列条件: 1、男女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已经协商一致。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 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3、协商达成一致; 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之后才开始生效;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会生效。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签离婚协议未登记离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可以看成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 所附的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当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时所附条件就不成立,所附条件不成立协议就自然不会生效。
南宁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二、诉讼离婚必须要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离婚没有小孩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你可以再结合婚姻法的规定找出更多的理由证明你们感情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会生效。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离婚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