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申请工伤鉴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只要符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上述主体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的顺序不分先后。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生效1年后,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申请劳动
工伤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工伤伤残鉴定应当先由用人单位来申请,单位需在三十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工伤申报材料;如果单位不申请的,再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去及时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
1、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公司、工伤职工或者职工近亲属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应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