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6
继承人的债务人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的债务人属于“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人。
证据是指:证明待证实事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一)证据的真实性。 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发生过程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 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
证据是指:证明待证实事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一)证据的真实性。 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发生过程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 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
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该视频录像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向法院提供。 直接证据条件是: 1、单独一个证据; 2、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3、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
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
录像遗嘱能作为证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追债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只要符合证据三性就可以: 1、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
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
遗嘱复印件能作为证据,能证明遗嘱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没有不同的,是有效的,但是遗嘱复印件在证明力上存在瑕疵,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原件才可以作为证据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