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强制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可中止行政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
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不一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
人民法院是不一定必须执行仲裁裁决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5、适用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申请延期执行的,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继承权利义务的等。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处理后的情形有:同意判处死刑;认为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1、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情节是否严重又要从下述几个方面对执行义务人的行为进行考量:一看其有无隐藏、转移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
一、执行中止的情形有: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应当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以及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