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去外地的,要向执行机关报告,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后才可以去外地;因为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如果不经批准擅自取外地的,则有可能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进行收监处理。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否则直接没收保证金,取消取保候审,需要重新申请。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
被取保候审的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该当向监管机关,也就是所居地的派出所申请。
外地人与当地人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是一样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由于其有“坦白”情节,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可以取保候审。当然,如果你被盗的钱物如果没有查获或查获后没有返还给您,公安机关的作法明
被取保候审,经当地执行机关批准后,还可以外出打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
被取保候审人只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去外地的。若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司法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不一样的。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