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一个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只要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动纠纷,劳动局就会干预,协调结果劳动者不满意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一个人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
劳动仲裁要当事人去,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但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属于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二者各有优势,不能简单的去认定哪个有用。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比劳动诉讼有用。 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法定期限届满,双方当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
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年。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出劳动仲裁的一方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是有不可抗拒的或者其他正当的利益,否则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是不予受理的。
劳动仲裁作出的仲裁裁决是有效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