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公安机关立案后案件久拖不决,应当向当地检察院投诉,通过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监督立案后三个月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进展情况。
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处理流程如下: 1、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 2、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可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
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的处理如下: 1、对于认为需要被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2、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等,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3、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
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处理如下: 1、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产和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扣押决定; 2、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产和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 3、但扣押财产、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会对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材料程序进行审核。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等机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侵占罪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为:进行侦查,如果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司法管辖机关是人民法院不是公安机关。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冻结股权、保单权益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方式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