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包括: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存在下列区别: 1、来源依据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实质要件,而可撤销婚姻则是违反次要原则; 2、后果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如果没被撤销那就是有效的。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
二者的联系如下: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二者发生的情形不同:无效婚姻是因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存在构成重婚的情形、女方未达20周岁或男方未达22周岁、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由法律
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婚姻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事由不同 婚姻无效的原因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
无效婚姻是: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第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第二、请求权人不同。 第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如下: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因胁迫结婚和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及其他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