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按撤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是不可以上诉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有: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裁定按撤诉处理不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在再审中申请撤诉,经再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一般不可以再次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
民事裁定书撤诉后,还是上诉期内的,能再上诉。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撤回上诉后,是否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应当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确定: 1、当事人撤回上诉后,裁定书还是上诉期内的,当事人可以再次去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撤回上诉后,裁定书已经过了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
以下是民诉法按撤诉处理裁定书的有关内容, 民事裁定书(按撤诉处理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9××××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要想撤销按撤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书,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撤诉处理裁定书: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
原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
出了裁定书不能上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判决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但是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具体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