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误工费范围为,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以及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 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如何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一是治疗期间;二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的休息时间。该二个部分构成了一般情况下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时间确定:1.住院治疗期间,误工时间以住院时间为准。2.出院后仍需休养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受害人的实际收入乘以误工时间。在对误工费金额存在争议的诉讼案件中,受害人应提供其银行账户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文件证明其实际收入。受害人如果残疾,误工时间为事故发生之日至鉴定机构定残之日;未致残疾的,误
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要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要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当地的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在受伤到完
误工费指的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导致的财产损失。 误工损失属于一种直接的损失,赔偿误工费则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上班工作,从而无法获得劳动报酬所形成的损失。 当出现误工损失后,受害人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