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有:在离婚时,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应当根据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情况进行约定,当出现不利于探视的情形,应当中止探视,直到不利情形消失。
《民法典》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一、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需要配合这一方行使该权利。 二、只要探望权如何行使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如果探望权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
1.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
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
子女的探望权应当包括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等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
法律对探视权的规定具体如下:在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无法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1、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小孩的抚养权及探视权可以作出约定,对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依法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 2、对于不直接抚养小孩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均不得剥夺,如抚养小孩的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
探视权法律的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孩子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夫妻可以自行协商探视的具体方法以及时间等事宜;如果无法协商,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果有探视权的一方存在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则由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探望子女的具体时间。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对探望权的规定有: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的父母和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配合; 二、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止探望权,探望权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